来源时间为:2023-02-09
各县(市、区)科技局、景宁经济商务科技局、开发区经贸局,各申报企业:
为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将2023年度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流程为:企业填报—县(市、区)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审核筛选—市局评审—上报省厅备案—证书发放。
二、申报时间
市直企业(企业属于税务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一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月20日。其他区域企业申报受理截止时间请咨询本区域科技部门。各地科技部门请于2月24日前完成第一批申请企业的系统审核。
企业根据所属税务机关选择申报区域,所属税务机关为丽水市税务局一分局的,申报时所属区域选择丽水市,所属税务机关为丽水市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的,申报时所属区域选择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税务机关为各县(市、区)税务局的,申报时所属区域选择对应的县(市、区)。
三、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企业严格按照申报指南(附件)提供申报材料,根据所属税务机关向相应科技部门申报、咨询。请各地科技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动员、指导和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