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一年来,市审管办(市招管办)围绕打造“最佳投资环境之市”目标,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改革,在制度落实、机制创新、服务提升等方面重点发力,深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经过努力,我市行政审批工作变得更加精简、高效、便捷;招投标监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日渐高效、规范、透明,为我市实现绿色发展提供了“服务支撑”。2015年1-12月,办事窗口共收件215109件,办结212570件,办结率98.82,其中即办件156737件,占总办结数的72.86;全市完成公共资源交易151.47亿元,增收节支11.6亿元。
2015年工作总结
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及各级领导指示精神,切实深化改革,优化发展环境
市委、市政府及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工作。
2015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中,对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建设运行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审批代办,规范审批中介,构建大联办、大代办、大中介“三大服务品牌”,以及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规范重点工程项目招标管理等改革工作,一一明确了工作要求。4月8日,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明确了深化审批改革的3个方面、3个核心和2项重点推进工作。时任市委书记王永康多次批示要求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机制创新工作,时任市长黄志平到市审管办专题调研行政审批工作,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从实际出发抓落地、促成效,多出审批高效的正面典型。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市审管办积极抓好落实,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努力实现更大工作实效,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综合管理,更好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编委办《关于丽水市行政审批中心更名的批复》(浙编办函〔2015〕181号),5月,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正式更名为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并增加了相应管理职能。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制度落实,强化平台建设,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制度落实年主题,抓好审改制度落实,拓展服务功能,完善大厅布局,扎实推进三大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服务“大窗口”,打造审批“大服务”,力争实现最佳审批服务。
(一)推行一站式“大服务”,实现办事走一门。扎实推进三大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服务资源,优化内部流转程序,构建服务大窗口,推行集中式办理大服务。一是整合“综合性”便民服务平台。围绕便民服务和证照办理功能,发挥审批事项与便民服务的协同效应,实现“一站化”办理,让“跑多门”变为“走一门”。增设了公交IC卡、丽水华数、电信、移动、抵押贷款银行服务等9个便民窗口,方便办事群众。二是强化“全过程”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完善项目审批服务大厅,发改、建设、等10个职能部门窗口全部集中建立项目审批流水线;设立中介服务大厅,施工图审查、评估、环评、规划测绘等17类、168家中介入驻提供配套服务;完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提供项目审批全程无偿代办,实现中介服务、审批服务、代办服务“一条龙”。三是打造“统一化”服务分中心。出台《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分中心管理办法》,将社保、地税、出入境、车管、民政、档案、公积金、国税等8个部门服务大厅纳入分中心“统一化”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务,实现考核管理、服务标准和效能监督三统一。四是推行“五个一”职能归并改革。建立“一个领导分管、一个处室审批、一个窗口对外、一个首席代表负责、一个审批专用章办结”的部门审批运行管理模式,并动态完善。部门审批实行内部协调、统一监管、一个口子进出,推动职能归并到位、人员进驻到位、窗口授权到位、统一管理到位和联合督查到位,做到窗口围绕群众转,后方围绕窗口转。发改、建设、国土、市场监管等4个部门分管领导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其他各部门均在窗口设立首席代表,实现向窗口充分授权,对一般事项实行“一审一核”,现场办结;对重要事项进行组织协调,督促办理。
(二)推行一网通“大服务”,实现审批网上办。一是建立全流程网上审批机制。打造集政务公开、网上审批、便民服务、效能监察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网上政务大厅,建立丽水政务服务网权力运行系统,将除涉密事项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纳入网上办理。截至2015年12月底,市本级35个部门的672个事项,有563个事项可以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率达83.8,办结事项9973件。二是推行投资项目网上跨部门并联审批。依托政务服务网,统一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建设投资项目网上跨部门并联审批系统,再造投资项目审批流程,配合网上限时办理、电子监察等,逐步完善并联审批机制,有效解决实体审批部门割裂、互不关联、效率低下等问题。市本级28个政府投资项目在系统办理运行,呈现“前台效率提升”“后台流转快捷”“过程监督有效”“信息互联共享”“运行阳光透明”等特点。三是促使审批部门实现信息互通与资源共享。审批材料、基本信息、部门审批结果等内容通过统一的网上审批系统,实现办事信息电子化和跨部门互联互通,资料传递更便捷。
(三)推行一体化“大服务”,实现服务三联动。一是多向联动“大代办”。建立起跨越市、县(市、区)、部门的扁平化“大代办”服务体系,全市共设立专职代办员52名,兼职代办员324名,以接力代办形式实现代办跨区域服务。制定“代办”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前台招商引资、后台审批代办的联动工作格局。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累计受理代办项目444个,办结项目329个,完成代办环节2611个,涉及项目投资金额278.4亿元。创新开展“业主网上申请,代办上门服务”的“O2O”代办服务,实现“业主在家办审批”,网上受理代办项目20个,涉及投资金额28.51亿元。二是市县一体“大中介”。建立全市统一“大中介”服务平台,实现服务区域全覆盖。开通中介服务网上竞价系统,促进中介市场有序竞争,提升服务与效率,赋予业主更多选择权。审批中介网上竞价系统试行以来,已有99个项目在网上竞价,其中67个项目完成竞价,成交报价合计183.8万元,相比最高报价节约成本165.7万元,节约率达47。探索中介服务事项联合评估评审机制,完成施工图联合审查项目50个,平均审查时间为3.2个工作日,图审项目715个。三是部门联动“大联办”品牌。结合政务服务网建设,推进网上并联审批、高效审批,实现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办理“一网流转、并联审批、高效办结”。探索落实联合办事机制,推行房产证、土地证、契证“三证联办”,实现“一口办理”,办理时间由原先一周左右缩短至2个工作日,至2015年底共完成“三证联办”2493件。
(四)推行标准化“大服务”,实现服务规范化。一是建设标准化机制。完善考评体系,完成窗口星级考评细则修订工作,制订新版窗口管理规范。创新窗口管理模式,建立分组管理机制,开展日常巡查、星级考评窗口互评、服务标兵推选,优化窗口管理。二是强化效能监督机制。建立并动态调整行政效能综合考核的五大指标,与市监察局联合对部门进行考评,掌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动态,并公开考评结果。完成第二批13位社会监督员的调整和聘任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作用。推行窗口联合巡查,强化和提升窗口自我管理能力。三是创建服务提升机制。组织开展季度星级窗口、年度窗口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比、服务标兵评选等活动,在服务大厅设置光荣榜和测评表,对信息进行公布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开展人文讲座培训;设立图书借阅点、购置硬笔字帖,供窗口工作人员借阅、练习,提升窗口人员自身素质。四是抓好投诉处理。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和应急处理方案,及时对群众投诉、紧急情况进行处理。至2015年12月底,共收到市长信箱投诉6件,市政府网站投诉2件,处理现场投诉30余起,投诉回复率达100,未出现因投诉处理不及时而引发的恶性事件。
三、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加强统一规范,促使招投标市场管理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市招管委的工作部署,围绕年初既定目标,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完善招投标管理的各项制度,抓好制度落实,推进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招投标电子化进程,促进招投标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一)促机制完善,抓好三大载体。一是招管办主任会议制度。5月份组织召开招管办主任会议,回顾总结近几年我市招投标工作在市场规范化、制度统一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了下阶段工作目标。二是工作交流会制度。组织召开全市招投标工作业务交流会,对全市招投标工作进行系统性的分析研究,进一步提升招投标工作的水平。三是业务会议制度。全年累计召开招投标工作部门会议23次,研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诚信体系建设、预选承包商征集工作、“评定分离”试点工作问题,较好地解决了工作遇到的困难,有力地推进了工作。
(二)促制度落实,推进四项举措。一是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根据《中共丽水市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丽委办发〔2015〕69号)要求,于2015年10月13日前完成全市2011年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专项检查。10月26日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全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专项检查情况报告》,促使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一标一评”评标专家管理制度。举办评标专家业务培训,加强评标专家的业务培训和发证工作。截至2015年12月底,市本级共有180个标段,其中有164个标段对专家进行打分评价,“一标一评”率91.11。暂停松阳县金惠康等5名评标专家的评标资格,并在全市进行通报。三是完成房建市政类预选承包商增补。会同建设局等部门完成征集程序,共有152家入选A类库,243家入选B类库。并对遗漏的预选承包商进行补充公示,针对房建市政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信息出现变更或者企业资质增项,进行了第三、四季度变更公示。四是做好政策解读与制度监督。为各县(市、区)、业主提供各类有关招投标制度的咨询服务90多次,加深相关各方对招标投标统一制度的理解。同时,编印招投标常用法律法规制度汇编500册,在招投标从业人员中进行发放,加强法规宣传。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招标行为。2015年,发现市委党校暖通工程随意增加暂列金、怡福家园项目随意抬高投标人资格条件等不规范行为,会同市建设局及时督促业主予以纠正,充分发挥了招管办综合监管职责。
(三)促工作创新,把好三个重点。一是在全省率先开展“评定分离”试点工作。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文件,在市本级和龙泉市围绕和设备两类项目开展“评定分离”试点。至2015年底,市本级丽水市中心医